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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西南二环立交工地夜间施工扰民
来源:bob的网址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5-09-17 20:22:21

  8月27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8月初至今,西安市莲湖区金光门地铁口附近工地晚10点至早晨7点施工,金属敲击声严重影响居民日常休息,希望有关部门关注处理。

  9月1日,华商报向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发函咨询。近日收到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回复称,经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查核实,市民反映的工地项目名称是西南二环立交交通优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建筑设计企业是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工程单位是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进行西南二环改造施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执法人员现场约见实施工程单位负责人,要求工地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未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禁止在22:00时至次日6:00进行夜间违法施工;二是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后,应当提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并且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三是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后,一定要采取降噪措施;四是协调街办、社区、甲方乙方共同进入相邻小区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五是要求实施工程单位项目经理将联系方式张贴在该小区大门口,便于群众察觉缺陷时及时反映情况,同时要求项目经理第一时间处理本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今后,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将加强对该工地的巡查、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及降低该工地其他扰民情况的发生。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8月29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大街三号小区内,一年前四号楼西边建设了几个乒乓球台,离居民家窗台不足十米,噪音非常大。

  9月1日,华商报向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发函咨询。近日收到回复称,2024年,区文体局配发一批健身娱乐活动设施,后经长安路街道、草场坡社区协调,为长安大街三号小区配发了乒乓球桌。社区物业对小区整体多次进行勘察,4号楼西侧之前为非机动车棚,业主投诉电动车响声噪音扰民,后开发商将非机动车棚建设到3号楼外围,此处地方长期闲置堆放垃圾污染小区环境,社区及物业共同考察选定此处安装乒乓球桌。

  为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安装后物业张贴了“便民健身活动园”使用温馨提示,要求健身居民8:30时后活动,21:30时活动区域闭灯,同时物业对乒乓球台进行围栏封锁,早8:30时开锁撤除围栏。长安路街道要求物业逐步加强管理,严格开放时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8月25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西安市绿地国港新里城二期开发商在小区南边建设电动车充电桩,规划位置与2、3、5号楼防火间距不足7.2米。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条款相关条例,电动车停放棚或充电桩防火间距必须大于9米。

  9月1日,华商报向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近日收到回复称,经辖区住建局反馈,随着绿地国港新里城二期入住业主日益增多,应多数业主强烈要求,希望明确电瓶车停放位置并增设充电设施。绿地国港新里城二期规划图纸中已明确规划有电动车棚,位于小区南门和西门红线内,其中南门规划位置靠近2号、3号、5号楼,西门规划位置靠近11号、12号、21号楼。目前,物业公司正在拟定关于电动车规范管理及充电桩安装的具体方案,后续将按照既定方案推进。

  辖区住建局、资规局、消防大队已现场查看,并要求开发公司可以提供解决方案:一是该规划区域安装充电设备的同时,要求配备应急消防设施;二是楼体直线米处,做物理分隔,不做停车、充电使用;三是该停车、充电区域可根据现场情况做物理隔离,与小区内做分隔处理,以保证非机动车辆、电动车等不进入小区,杜绝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近期在现场与业主面对面解释相关情况并取得业主理解支持。区住建局已责令物业公司及开发商最大限度地考虑业主诉求,在保障安全及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对电动车停放区域进行规范管理。下一步,浐灞国际港住建局将持续跟进该事项。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8月29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西安市鄠邑区大陆桥英郡小区物业按一级标准收费,但服务不达标,地下停车场管理费每月120元高于收费标准;另外,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以上问题已反映多次未解决。

  9月1日,华商报向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函咨询。近日收到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鄠邑区住建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迅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目前,已采取以下工作措施确保问题迅速化解:9月1日,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到该小区现场约谈项目负责人,就反映的服务不达标问题,督促物业企业严格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职责,重点加强人员管理,常态化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全方面提升服务水平与响应效率。

  经核查,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符合“一类室内停车场所”标准(具有独立的出入口或符合国家标准的双车道供车辆安全出入,配备红外线监控设备,电脑计费系统,自动升降栏杆,消防喷淋设施及通风设备,停车位有专业标识。监控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配备专业管理、保洁人员),对应收费标准为150元/月/辆。目前,物业企业实际收取120元/月/辆,反映人可随时前往查阅。

  该小区于2019年交付使用,共388户,现有电瓶车200余辆。因车辆数量持续增加,现有车棚容量不够,部分业主存在电瓶车违规停放的行为。对此,鄠邑区住建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强化停放管理:一是加大安保人员巡查频次,及时劝阻、制止违规停放行为;二是对拒不配合的业主,将上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其“擅自占用消防通道、损坏消防器材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置。后续,鄠邑区住建局将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持续督促物业企业落实管理责任,优化车辆停放管理方案。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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