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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bob的网址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5-10-26 17:35: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4日将本次董事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投资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投资建设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

  2.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25年再生水配套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EPC)二批》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日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天津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水务集团华淼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再生水配套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EPC)二批》施工总承包合同。本次协议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标准,但已达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披露标准,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H股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唐福生先生、董事安品东先生、董事王永威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三季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该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在境内外公布。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项目实施主要受手续办理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等因素影响;本项目预计对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天津市,污水处理设计规模15万m3/d,污水处理采用“巴顿甫生物反应池+MBR膜车间”处理工艺,出水标准执行天津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处理,处理后污泥含水率≤80%。项目总投资约59832.35万元。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9832.35万元,由本公司自筹解决。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天津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老厂)于 2005年底建成并通水运行,设计规模45万m3/d,2009年进行了升级改造,出水标准提升。2015年10月,天津市颁布实施新地方排放标准,受限于老厂现状条件无法在原位实施提标改造,2016年实施了老厂迁建提标工程,设施安装为45万m3/d,出水执行天津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于2019年8月正式通水运行。

  老厂迁建提标工程建成后,由于咸阳路污水系统水量增加,老厂未能按计划停产,于2018年、2019年实施了老厂15万m3/d的临时应急处理项目。该项目自2019年通水运行至今已超过5年,应急性设备及装置运行时间远超过原计划的2年,老化较严重,难以有效保证安全稳定运行,亟需启动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将15万m3/d的临时应急解决能力搬迁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预留用地,以有效解决老厂因设施设备老化带来的污水处理系统性风险。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设计规模15万m3/d,污水处理采用“巴顿甫生物反应池+MBR膜车间”处理工艺,出水标准执行天津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处理,处理后污泥含水率≤80%,按照一期处置方式来进行处置。

  本项目建设总工期预计24 个月,项目建成后特许经营结束期限保持与《天津市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一致(至2043年 12月31日),预计合作期限18年,其中建设期按24个月计,运营期按16年计。

  根据2024年天津市水务局与创业环保签署的《天津市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水价调整工作备忘录》(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8号”),本项目暂定按照污水处理综合服务费2.13元/吨的单价执行。

  在目前咸阳路污水处理新厂及老厂临时应急工程均已超负荷运行的工况下,实施本项目可有效消除老厂临时应急项目因设施老化带来的污水处理系统性风险,有效提升咸阳路污水处理系统的抗冲击负荷能力,保障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践行本公司“深耕天津”的战略宗旨,将老厂临时应急项目转化为原特许经营协议框架内的正式工程,在有效化解临时应急项目经营期限、设施设备老化等问题的基础上,逐步提升本公司在天津污水业务的权益规模及影响力。

  本项目属于公司主业范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趋势。本项目的实施,对本公司拓展天津地区的环保业务市场,增加区域影响力、提升主营业务规模具备极其重大的意义。同时有利于增加本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及提高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加股东收益。

  该项目属于正常的特许经营水务项目模式,主要受手续办理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等因素影响。鉴于本公司具备拥有国内领先的技术运营能力和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未来公司有信心与政府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沟通协调,保证项目正常运营。

  关于本项目的后续事项,本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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