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心经济作业会议、中心金融作业会议精神,执行《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世界高标准推进准则型敞开的若干办法》和《全面对接世界高标准经贸规矩推进我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准则型敞开总体方案》,近来,我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我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范畴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世界高标准推进准则型敞开的定见》(以下简称《定见》)。 《定见》从答应外资金融机构展开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新金融服务、120天内就金融机构展开相关服务的请求作出决定、支撑依法跨境购买必定品种的境外金融服务、便当外国出资者出资相关的搬运汇入汇出、完善金融数据跨境活动组织、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等六方面提出20条政策办法。上述政策办法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以及党中心、国务院作出清晰布置承当对外敞开重要任务的协作渠道先行先试,推进试点区域在更广范畴、更深层次展开探究,完成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准则型敞开、系统性变革成效、敞开型经济质量的全面提高。 下一步,我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分推进《定见》各项行动执行落地,仔细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在金融范畴试点对接世界高标准推进准则型敞开作业,继续推进咱们国家高水平对外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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